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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朋友圈被刷屏!某小区业主收到公共收益24万元

发表于2017-11-23
标签:新区 小区 业主 物业公司 小区业主 

最近一条消息在广州业主的朋友圈刷屏了,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业主近日收到业委会的大红包,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看到这则消息,我只想怎么有这样的好事?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小区业委会从物业公司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以红包的形式返还给业主。

发表于2017-11-23

在国务院颁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更是明确为“利用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发表于2017-11-23

不仅是电梯内的框架广告,就连电梯门、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广告、网络基站的租赁,甚至快递智能柜的摆放都签有合同,以广州某小区为例,一年的受益,2016年是59.6万。也许小区的电梯广告收益实际没有所说的那么高,只有每梯每年6000元。这些收益是每年要向全体业主公布账目的时候,一起总体公布的。小区占用道路停车的收入也是公布的,那是116万多。除去相应的人工费用、税费、电费等,净收益2016年96 .3万。这都是要公布接受业主监督的。但许多物业管理企业却认为这是他们的收入,明显就是违反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违反物权法。

发表于2017-11-23

 其实,更大的收益应该来自物业维修资金,以江苏的这个小区为例,每户在购房的时候都有缴纳2万元左右的维修资金,合起来应该有1200万多。如果按照定期存款计息,哪怕就是按1%计都有12万一年。如果会理财,哪怕是拿一半做3-5年的定期存款,平均都有2%以上的收益,那就是24万了。这个钱现在是摆在维修基金管理部门,业主一点都无法参与。全广州市上百亿的钱,使用率不到1%,那些钱属于业主,却眼睁睁地看着在贬值。广州也有过许多小区业主在争取。

  小区公共收益依法应当归还业主。但这必须有专门的人去做,不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就可以的,还需要全体业主的积极参与。例如,小区游泳池属于业主共有,但只有委托体育部门审定的体育服务企业才能开放,否则你连救生员都请不到,谁敢放满了水而不管?万一淹死个孩子,谁负责?


发表于2017-11-23

一线城市的业主意识已经逐渐体现了,新会的小区业主也该为自己的权利站出来

发表于2017-11-23

不说不知道,真的完全不知道原来这些收益是应该给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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