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地产业五大税种十年收入涨十倍
- 发表于2013-03-20
依据现有政府数据大致测算,政府通过土地出让、征税、收费从房地产业获得的收入,已接近5万亿元的规模,可满足中央政府本级两年半的支出需要。2012年,全国地方政府本级公共财政收入为6.1万亿元,如此看来,源自房地产业的租、税、费收入,成为地方政府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卓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等多位学者,近日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提出,调控房地产市场不能再用提高交易环节税负的办法,而是应降低房地产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转为在住房保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
对于房地产税费制度,中央早已确定了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在保有环节增加税负的目标。但多年来,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在土地和税费收入猛增的巨大利益诱惑下,房地产税费改革距既定目标越来越远
- 发表于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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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年,房地产业成为宏观调控最密集的行业,而在土地、信贷、税收三大政策手段中,税收调控政策更为频密。财新记者的统计发现,这十年间,仅针对房地产业征收的五大税种,其总收入从 2003年的900多亿元,暴涨至2012年的1.01万亿元,增幅高达十倍有余。
上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房地产调控新政收官,其“转让所得严格按20%征个税”引发的市场震荡仍在延续。既往税收调控房地产的结果表明,不管稳房价的政策意愿多么美好,结果却难以避免价升税涨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