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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鹤山拟限制“黄标车”通行

发表于2013-07-11

 为促使“黄标车”(持有黄色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淘汰更新,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共同推进鹤山市创文工作,鹤山市政府近日印发了由该市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合编制的《鹤山市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实施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的限行对象为所有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含本市和外地车辆)和持有黄色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限行的范围将由鹤山市公安局、环保局根据沙坪城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可行性论证工作、拟定限行方案并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后报鹤山市政府审批实施。

限行计划将从今年12月起,采取分阶段、分区域、分时段逐步实施的方式施行,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逐步扩大限行范围,预计2015年12月底前,在沙坪城区限制“黄标车”通行的限行区面积占沙坪城区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发表于2013-07-11

限制一下 还是有好处的啊

发表于2013-07-11

早应该限制了 现在才来限制

发表于2013-07-11

说这个都好几年了!

发表于2013-08-01

是要限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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