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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注意了,7月1日,开平开始处罚“中国式过马路”

发表于2013-06-20

全体市民:

为配合我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从7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骑车打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以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的不良现象,确保出行安全。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处警告或十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罚款。 

第五十四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一)   逆向行驶的; 

(二)   醉酒驾驶或者驾驭的; 

(三)   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四)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五)   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车的; 

(六)   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文明交通、文明出行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发表于2013-06-20

创文又创收,很好

发表于2013-06-20

一句话讲晒:自己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就唔使惊被罚。

发表于2013-06-20

绝对支持!!!!!!!  

发表于2013-06-20

真正能实施就会有好处

发表于2013-06-20

希望不是以罚款为目的就好了。。。。

发表于2013-06-20

好多斑马线连红绿灯都无。。。

发表于2013-06-2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6-20 15:29:37写道:原帖
希望不是以罚款为目的就好了。。。。
 

  最好系为主……

发表于2013-06-20

好在我经过的地方毛乜红绿灯意,红灯区倒是有些少。。。

发表于2013-06-2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6-20 15:30:00写道:原帖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6-20
15:29:37写道:原帖
希望不是以罚款为目的就好了。。。。

最好系为主……
 

  一定要罚钱,因为人们知道中国式的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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